各班级:
为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,积极向上,德、智、体、 美、劳全面发展,根据《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》,现开展建筑工程学院 2023 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。
一、评审对象
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职学生和成人大专学生,大二及以上年级学生。
二、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基本条件
(一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二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(三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(四)未在违纪处分期内;
(五)上学年无成绩不及格;
三、评审程序
1.班级初评,确定符合条件学生,符合条件学生网上填写优 秀学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(智慧城建-学生服务-优秀学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),辅导员在智慧城建上完成审批;
2.班级汇总初评名单并公示,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1 个工作日;
3.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后完成网上审批,汇总名单,进行公示并报送学工处,院级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;
4.学工处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并公示,经公示无异议报院领导批准后执行,校级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。
四、学生奖学金等级
特等奖学金:2000元/人/学年;
甲等奖学金:1500元/人/学年;
乙等奖学金:1000元/人/学年;
丙等奖学金:500元/人/学年。
五、评奖比例及发放办法
1.特等奖学金评奖人数不得超过同年级同专业人数的3%。
21级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39人,评选1人;
21级智能建造技术157人,评选4人;
21级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38人,评选1人;
21级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81人,评选2人;
21级建设工程监理37人,评选1人;
21级建筑工程技术393人,评选11人;
22级建筑工程技术(3+2)115人,评选3人;
22级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68人,评选2人;
22级智能建造技术169人,评选5人;
22级建设工程监理89人,评选2人;
22级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80人,评选2人;
22级建筑工程技术317人,评选9人;
22级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133人,评选4人。
2.甲等奖学金评奖人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4%;
3.乙等奖学金评奖人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5%,如甲等名额未用完,可转为乙等使用;
4.甲、乙、丙等奖学金获奖学生总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15%。
六、评选条件
1.特等奖学金:学年总评成绩平均分95分以上,单科成绩85分以上;
2.甲等奖学金:学年总评成绩平均分90分以上,单科成绩80分以上;
3.乙等奖学金:学年总评成绩平均分85分以上,单科成绩75分以上;
4.丙等奖学金:学年总评成绩平均分80分以上,单科成绩60分以上;
5.评选过程中,获国家级表彰、比赛获奖的学生平均分加 5分;获省级表彰、比赛获奖的学生平均分加3分;获院级表彰、比赛获奖的学生平均分加2分;院系两级团学干部平均分加1分;党团积极分子及活动积极分子平均分加0.5分;同一赛项(或活动表彰)只取最高分,不累加;表彰、获奖时间需在 2022年9月1日-2023年8月31日期间内。
6.原则上按照学生考试总评成绩平均分及加分项综合排名,从高到低进行评选,不得无理由取消符合评选条件学生的评选资格。
七、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
1.评选所在学年内受到纪律处分者,且在违纪处分期内;
2.带头闹事,扰乱社会和学校教学秩序者;
3.有抽烟、酗酒等不良行为造成负面影响者。
八、相关要求
9月20日下班前,各班级完成网上评审及公示,并提交《2023 年学业奖学金发放登记表》电子版,9月25日,由易仁杰汇总并公示后,将电子版、纸质版(盖学院章)和《2023年学业奖学金公示表》电子版、纸质版(盖学院章)至学工处资助中心。
建筑工程学院
2023年9月11日